不論是居家養老或是是搬入養護院,大家的老年人和親屬針對養護工作人員在服務項目認知能力上實際上是有誤差的。尤其是照料失能老人失智的居家養老老年人。一直會出現一些分歧,下邊我幫大伙兒客觀性剖析一下,期待對您有一定的協助,構建和諧社會、和睦養老服務。
一、服務項目與酬勞是不是對等 ?
許多 家中,三代定居在一起,護理員不僅要陪護老人全部的平時醫護和本人日常生活、也要協助照料小孩、清潔衛生、煮飯這些;但薪水只是是基本的照料老年人的薪水。長期過去、便會出現服務項目分歧,護理員埋怨工作中過多、薪水太少;顧主埋怨護理員好懶這些。
二、服務項目內容是不是確立
在為顧主出示誠實守信貼心服務的情況下或是在簽合同時,應確立服務項目內容;公布服務;
三、要求是不是確立
照料誰?照料的是個人還是家中?被照料者自控能力怎樣(要做自控能力評定)? 是不是必須 技術專業的技術咨詢(如含有鼻飼管、氣管套管、尿管這些)?
四、服務項目是不是及時
嚴格執行服務質量標準,針對技術專業的護理員而言,即便是一般歡生活照料服務項目全是有規范的,勿以次充好,嚴苛依照規范實行,每天均有詳盡紀錄。
五、有沒有監管及確保
依照要求搞好電話回訪,意見反饋的信息內容要立即精確。設立服務電話,隨時隨地解決困難。提升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