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與照料工作人員該怎樣好好地交往?一起從壓根來思索吧!
照料大齡者的三大標準(以荷蘭為例子)
1、日常生活的延續性
給與大齡者適度的援助,讓她們在接納照料后仍能在住慣的地區日常生活,直至臨死。日常生活的延續性,指的不只是再次住在家里,也包括了改住銀發族住房。將那邊當做新房子,接納高效率的照料,這般便能防止住進照料組織贏過團隊日常生活。
2、重視自我認同
日常生活許許多多的事兒,請老人自行決定(先從他要想怎樣的照料剛開始了解),但是前提條件是老人要有提出要求的習慣性。日本國的銀發族非常少會自身提出要求,一般全是由小孩來決策尺寸事務管理。
3、靈活運用殘留工作能力
不必強制醫治因年紀提高而造成的人體阻礙,想要將眼光擺放在殘留的工作能力上,給與援助,使老人日常生活獨立。這類日常生活康復治療的定義,源于于對過多希望診療與康復治療、太過依靠照料組織的照料,反倒會奪走長者工作能力的自我反思。
親屬及照料者的交往
假定大家如今要剛開始照料一位長者,在擬訂照料方案,作為照料工作人員的你,干萬不可以與親屬對著干。即便早已看了幾百位、幾千位大齡者,都不意味著你能比親人更掌握眼下的這個人。
但這通常又會讓照料工作人員造成一種誤會。那便是相比思索老人本身的意向,向親屬了解好像更快。一些照料運營專員或照料服務生,聽完親屬埋怨帶老人尿尿很不便后,就建議包尿不濕,便是掉入了這類誤會。作為權威專家理所應當該了解,若不靈活運用殘留工作能力、造成照料中重度化,對被照料者及親屬而言全是一大困惑。嘗試別隨便向要求讓步,學好真實的照料,而不但是善后處理。
圖中是荷蘭倡導的照料大齡者的三大標準。在這里三個標準中,日本國針對第二項“重視自我認同”的執行能力較弱,但若親屬與照料工作人員能有的共識,朝這一方位勤奮實踐活動,那麼家居照料一定會往好的方位發展趨勢。
家居照料者最討厭自己的作法遭到指責。即便照料工作人員前期善心,想提示照料者也會感覺那就是一種上對下的語調。因而照料工作人員務必幫助家居照料者,根據照料家中互助會來結識小伙伴,讓她們在相互共鳴點下學習培訓照料。
日本國長照保險制度的基本原理是以簽訂合同來正手服務項目,因而有的人會覺得親屬務必當聰慧的顧客,但這類對立面的心態非常容易引起客戶投訴。親屬及照料工作人員,都應將自身視作追名逐利,相互援助長者才對。
決策事兒時,協助者該干什么?
幫助關鍵:
1、先往被照料者自己確定念頭。多與他溝通交流,導致他的意向。
2、大部分協助者在被照料者自己與親屬的念頭相反時,都是沒有理由以親屬為優先選擇。實際上應當嘗試融洽二者間的建議。
3、當被照料者持續反復說著消極得話,協助者應當推斷他的真正心里話,協助其講話,與親屬相互下決策。
4、若被照料者沒法表述意向,則由親屬與協助者相互決策。